居。遊。宅因為維護住宿品質,已於99年3月1日起,調整加人收費相關規定,加人收費標準如下: *限有沙發床之房型,並限加兩人。 *4歲以上或110公分以上需加收550元/人費用(含早餐、備品)。 *3歲以下需我方提供備品或加床,仍需收取550元/人之費用。